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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茅台酒回收茅台酒执行规范是什么?重庆茅台酒回收茅台酒执行规范是什么? 《地舆标志产品:贵州茅台酒(GB/T 18356-2007)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颁布的《地舆标志产品维护规则》及GB 17924—1999《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》制定。本规范代替并废止GB 18356—2001《茅台酒(贵州茅台酒)》。 本规范与GB 18356—2001相比主要修正内容如下: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颁布的《地舆标志产品维护规则》,修正相关名称; 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;对部分定义、质料要求、酿制环境、传统工艺等内容的文字进行了修正,使之更精确清楚;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修正了理化指标的酒精度;增加了1L以上容量的产品规格。 2001年,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协助下,贵州茅台酒获得了“国家地舆标志维护产品”称谓。2007年9月19日,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/T18356—2007《地舆标志产品:贵州茅台酒》(注:该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,以下简称“茅台规范”)。 该规范指明晰贵州茅台酒地舆标志产品的特别性:“酱香突出,幽雅细腻,酒体浑厚,回味悠长,空杯留香耐久”,具有“特定质量、诺言”。 该规范同时对贵州茅台酒的酿制环境、材料、工艺、地域等作了硬性规则,界定贵州茅台酒是以本地优质糯高粱、小麦、水为质料,并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的特定地域范围内,按照贵州茅台酒传统工艺出产勾兑的酒。 本文由重庆茅台酒回收整理 |